东营:小偷没啥“技术活” 专盯“不上锁”自行车

2014-10-15 08:10:00    作者:李红佳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偷自行车;利津县;盗窃;小偷;公安局
[提要]10月13日,利津县城津苑小区的刘女士中午回家吃饭,将自行车放进了车库。利津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民警周卫江说,居民要尽量将自行车、电动车停放在贮藏室或车库,若暂时停放在楼道时,也一定要上锁。

    大众网东营10月15日讯 10月13日,利津县城津苑小区的刘女士中午回家吃饭,将自行车放进了车库。刘女士说:“看到利津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发布的提醒,不敢往楼道里放车子了。”以前,她可没这么小心,都是把自行车停在楼道里,有时候连锁都不锁。最近,利津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刚刚拘留了一名盗窃自行车嫌疑人,并通过“利津公安”微信平台广而告之,给像刘女士一样的居民提了醒。

  被拘留的盗窃自行车嫌疑人李某今年50多岁,经过民警审讯得知,他盗窃并没有专门的作案工具,就是在小区转悠,瞅准楼门大开的楼道里不上锁的自行车或电动车下手。偷自行车或电动车后变卖供自己挥霍吃喝。

  今年,他已是因盗窃第三次被拘留。 利津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民警周卫江说,居民要尽量将自行车、电动车停放在贮藏室或车库,若暂时停放在楼道时,也一定要上锁。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