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4 08:35:00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10月24日讯 “西四路与聊城路交叉口东侧,以前没有停车位,现在划好车位了,临街的文具店却不让把车停放到门口的车位里,并且用电动车等东西占住车位。”近日,网友“2012Ukraine”发微博向记者爆料称,一天他途经西四路,想要停车办事,但他却发现,明明有三个停车位的该店铺门口,却被三轮车等全部占起来。
23日,记者来到了改文具店的门口,发现确如网友所说,在该文具店的门口有三个停车位,其中一个停车位已经停了一辆车,另两个车位则被三轮车和电动车“霸占”,且正好占住了两个车位的中间,没法再停车。
“我店里每天都要进货,如果店门口停上了车,三轮车进出很不方便。”文具店的老板对记者说,这个车位就是他故意占上的,每天店铺进货的三轮车都需要进出多次,自己的顾客来了,也需要停车位。并且,老板还对记者解释说,自己租下这家店面后,专门花一万多元将停车位和自己店铺之间的空地改成一个斜坡,就是为了方便自己的进货车进出。
“这样我们会很方便进出,如果停了车,三轮车进出很有可能会划着车。”文具店一位工作人员说。
采访中,路过的一位市民对记者说,面对这样的情况,他很气愤,“商铺门前的街道不是商家的‘自留地’,市民应该有权停放,商家这种行为方便了自己,但明显不妥。”对此,交警部门表示,除少数单位门前的土地在建筑规划中就已确定该车位归该单位所有外,其他公共停车位均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也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停放。这类情况一旦被发现,将对占用停车位的物品予以没收,没收后不停止霸占行为的,会按照《道路安全交通法》的规定,处以至少5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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