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老年代步车”危险重重 不符合车辆注册登记要求

2014-10-28 11:00:00    作者:齐悦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老年代步车;危险重重;不符合;车辆;注册;登记要求
[提要]10月27日下午15点,在东营区西营桥附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红色老年人代步车在拐弯掉头过程中与一辆侧方直行的蓝色箱货车发生碰撞。

   大众网东营10月28日讯 10月27日下午15点,在东营区西营桥附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红色老年人代步车在拐弯掉头过程中与一辆侧方直行的蓝色箱货车发生碰撞。蓝色箱货车左侧车头碰撞变形,驾驶员没有受伤,而红色老年代步车受损严重车体严重变形,老年人受伤被卡车内,双腿被变形的驾驶室卡住。

  记者提醒市民,驾驶“老年代步车”用作交通工具的行为,可谓危险重重,“老年代步车”是机动车,但并不符合车辆注册登记法规要求,不能核发牌照。

  所谓的“老年代步车”,主要是指以蓄电池或者燃油驱动的三轮或者四轮车辆。“老年代步车”不是规范的名称,而是一种商业叫法。目前,市场销售的“老年代步车”未申报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布,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不准上路行驶。从实际应用中看,“老年代步车”机件性能及安全防护性能低,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因“老年代步车”不能申领号牌,所以不能上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如“老年代步车”一方负事故责任,将由驾驶人自己按责任比例承担相应民事赔偿。

  交警部门表示,“老年代步车”经鉴定属于机动车范畴的,未申领号牌驾驶此类车辆上路属于违法行为,按法律规定对驾驶未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予以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无证驾驶此类车辆,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0至2000元罚款,直至拘留处罚。为此,交警强调,请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交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全面加大此类违法上路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将依法严格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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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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