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空巢”老人不孤单 老年人优待政策出台

2014-11-08 09:16:00    作者:赵金子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空巢老人;不孤单;老年人;优待政策;出台
[提要]在政策扶持上,我市出台了老年人优待规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并在无障碍设施改造、护理员培训等8个方面制定了配套政策,初步形成了养老服务政策保障体系。在涉及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上,我市坚持计生家庭优先优惠,同等条件下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入住社会养老机构,同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对计生家庭的优惠政策。

  大众网东营11月8日讯 20世纪70年代,独生子女政策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被实施,如今,最早响应国家计划生育号召的夫妇已步入花甲之年,他们的子女成家后,要同时照顾四位老人,“四二一”式家庭越来越多,而这类家庭中的中年人在老年人的照顾问题上就会变得越来越力不从心……

  在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杨玉玲等提出了《关于重视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的建议》,受到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出台了保障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的相关措施,建议得到了有效落实。

  存在问题

  “空巢”家庭增多、社会养老服务总量不足

  “现在很多独生子女外出求学、打工并落户大城市,或者即便是在同一个城市,忙于工作的年轻人也难以抽出时间陪老人居住生活。”针对当前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养老问题,杨玉玲等市人大代表也表示出了关注。

  记者了解到,现在的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面临着“家庭养老无力”和“社会养老不足”的双重矛盾。“家庭养老”因独生子女夫妇同时赡养4位老人,力不从心,而“社会养老”则因服务总量不足,远远无法满足养老需求。同时,相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独生子女意外死亡的家庭约上百万,这些家庭的老人将会面临临终之时无人关怀的窘况,而社会现在对独生子女意外伤害家庭的扶助,也显得不足。

  代表建议

  财政扶持、探索新养老方式、完善相关制度

  针对当今独生子女养老面临的问题,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几条针对性的建议意见。为独生子女家庭创造更完善的养老条件,需要政府的财政扶持,因此,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可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独生子女家庭救助制度,缓解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困难。

  针对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矛盾问题,市人大代表们建议,我市可探索多种养老方式,吸引与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进入或参与城市或农村社会养老机构建设。在养老服务方面可以对独生子女家庭予以优待,降低独生子女家庭老人的入住门槛,让他们能以较低的费用获得满意的服务。

  在关注老年人的精神健康方面,可建立“老年谈心站”、心理咨询中心等,帮助老人排遣心里的烦闷和寂寞。政府可考虑逐步建立对困难独生子女家庭的救助制度,重点对有特殊困难的独生子女家庭进行救助;可建立照看老人的“邻里互助”制度,在子女不在身边或子女没有时间照看的情况下,发动邻居对其进行照看,聊天拉家常,其子女对提供帮助的邻里给予一定的补偿;还可提倡开办“养老劳务储蓄银行”,形成一种社区内的“劳务互助”,以解决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负担问题。

  办理情况

  出台老年人优待规定、加大养老补助

  接到市人大代表关于重视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的建议后,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等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回复,并结合各自部门的工作职责,从资金、政策上积极支持。

  在政策扶持上,我市出台了老年人优待规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并在无障碍设施改造、护理员培训等8个方面制定了配套政策,初步形成了养老服务政策保障体系。

  在涉及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上,我市坚持计生家庭优先优惠,同等条件下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入住社会养老机构,同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对计生家庭的优惠政策。如对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岁后实行奖励扶助,每人年均960元;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独生子女父母,按照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破产、困难企业的由同级财政统筹解决。

  对城镇无业、失业等人员中的独生子女家庭,从2014年起,参照农村奖励扶助标准给予养老补助;对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后未再生育、收养的家庭,实行特别扶助,自女方年满49周岁起发放特别扶助金;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我市对计生家庭实行政府补贴,对城乡年满60周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双女父母或非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20元;对独生子女伤病残的父母,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50元;对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00元。

  目前,对独生子女在外工作或独生子女死亡的空巢家庭,我市通过开展志愿服务、亲情慰藉等活动,解决独生子女父母的情感需求,取得了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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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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