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0 08:32:00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一位业主向记者展示了现在使用的外墙保温材料,购房合同中写明的干挂石材已替换成了保温装饰一体板。
大众网东营11月10日讯 在长安未来国际购买了住房,本是件喜事,谁想到建设中却突发意外。业主发现,开发商将外墙的材料更换,却未通知业主。日前业主对本报反映,开发商的行为属于违约,希望能将外墙材料整改。
今年9月,业主赵先生(化姓)发现长安未来国际在建中的新房,外墙使用的不是合同约定中的干挂石材,而是使用了保温装饰一体板。
据赵先生了解,两种材料在工艺、保温、隔音、耐火阻燃消防属性等方面性能均不同。包括赵先生在内的不少业主,都未收到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任何书面或短信通知。
由于对开发商自行更改外墙材料的行为不满,自10月份开始,业主与东营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数次谈判,在11月1日的谈判中,业主要求对外墙材料进行整改,或者进行赔偿。
11月5日,记者在施工现场看到住宅楼依然在建,而使用的外墙材料不是石材。记者从住建委获悉,干挂石材与保温材料在应用时各有侧重,因干挂石材比较沉,因此一般用于商业楼、办公楼,住宅楼从设计结构角度,不适合选用干挂石材,多选用保温材料。外墙材料的性能要根据检测标准和生产标准才能判断。据悉,外墙材料列入建筑节能专项设计选项,如果验收时施工与设计不符将无法通过验收。
外墙材料为何要变更?11月5日记者联系了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部有关领导,对方回复更换外墙材料是出于安全、节能、环保的考虑。对方表示,建设中考虑到石材脱落的危险性,因此更换了最近三年比较倡导的材料,也履行相关手续进行了设计变更,使用的材料在保温及阻燃性能方面均符合标准。
目前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与业主反复沟通,但业主不接受并提出索偿,对业主的要求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表示将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超出合同约定的业主诉求,将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根据购房合同,如果业主对房屋装饰、设备标准有问题,可于交房15日提出异议,开发商收到异议30日进行整改,如果对整改有异议,以法定质检部门的鉴定为准。
山东龙合律师事务所张海龙律师认为,业主如果索赔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如果外墙材料未对房屋质量产生实质性影响,业主较难获得赔偿。目前业主就外墙材料与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谈判中,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