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发改委首次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2014-11-11 17:16:00    作者:向玲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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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11日,记者从市政府网站获悉,东营市发改委首次聘请1名常年法律顾问并签订聘任合同。

    大众网东营11月11日讯 (记者 向玲)11日,记者从市政府网站获悉,东营市发改委首次聘请1名常年法律顾问并签订聘任合同。

    11月10日,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建立东营市法律专家库的通知》(东府法发[2014]58号)有关规定,东营市发改委从市法律专家库中正式聘请1名常年法律顾问并签订聘任合同,这标志着市发改委实施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建立。

    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是东营市发改委转变职能和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手段,随着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及法治机关 建设需要,行政决策中涉法事项越来越多,亟需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发挥法律手段在经济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市发改委党组决定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听取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重大决策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方面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促进发展改革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按照聘任合同规定,市发展改革委法律顾问除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外,还将以法制讲座等形式协助市发改委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为市发展改革委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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