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3 11:19:00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11月13日讯 11月13日上午,东营市治理淘汰黄标车新闻发布会在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会议室召开。
“黄标车”是对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具体是指污染物排放标准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货车。截至2014年8月1日,全市共有黄标车40916辆,2014年下半年要淘汰40%、16367辆,2015年要淘汰24549辆,2015年年底前要全部淘汰。
我市对部分车况较好、残存价值较高的国II标准的柴油车黄标车,可以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装置设备,使其颗粒物排放达到国III以上标准的绿标车。自2014年11月1日起在全省所有设区市的城市建成区、县(市)城区和高速公路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区域内全部限行黄标车。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给予罚款200元、驾驶人记3分处理。
据了解,为鼓励市民提前淘汰黄标车,根据《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办法》,我市制定了《东营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办法》,依据该法,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实行时间已从2013年10月1日起实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此后不再补贴。具体依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区分四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补贴标准最高的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位1.8万元/辆,补贴标准最低的微型载货车、微型载客车为0.2万元/辆。第一时段按补贴的110%执行;第二时段按补贴标准的100%执行;第三时段按补贴标准的90%执行;第四时段按补贴标准的80%进行补贴。2015年12月31日后淘汰的车辆将不予补贴,目前补贴已进入第三个时段,到明年起降低至80%。
对于“黄改绿”车辆,按照“黄改绿”的改装价格,政府和车辆所有人各承担50%。政府承担部分原则上不超过同时段、同车型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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