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8 14:06:00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11月18日讯 11月13日,广饶县的高女士收到了人保财险打给她的大病保险补偿金8000多元。原来,广饶县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办法于近日开始实施,形成了基本医疗保险、商业大病保险和县级大病补偿政策三个层次的补偿机制,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政府为居民投保
最高补偿可达20万元
高女士在今年1月至4月期间因乳腺癌先后6次到东营市人民医院治疗,产生了48495.79元医疗费,其中合规费用为47241.7元。在医保报销26329.21元后,自己还需承担2万多元的医疗费用。根据新实施的《广饶县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办法》,高女士符合条件,得到了8000多元的大病保险补偿金。
该《办法》规定,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患者,对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常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可由居民大病保险再给予补偿,个人年最高补偿限额达到20万元。
据介绍,居民大病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承办。根据规定,城乡居民患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血友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这20类重大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部分,给予73%补偿,1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17%补偿。20类重大疾病患者因其他疾病住院(含门诊慢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给予补偿。
20类重大疾病以外的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1万元以上(含1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0%补偿。同时,居民大病保险个人年最高补偿限额达到20万元。
治疗大病多层次补偿
报销比例可达80%
据广饶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的王双双介绍,这是广饶县新推行的又一惠民政策,新政策的实施为重大疾病患者获得了进一步的费用报销,从而减轻了居民生病住院的经济负担。“高女士在医保报销和商业大病保险补偿后,自己还负担着13000元左右的费用,报销比例不到80%。我们还有县级大病补偿政策,对不足80%的差额部分进行补助,这样通过多层次的报销补助,让百姓放心大胆地治疗。”王双双补充道。
据了解,广饶县从2008年起就在全省率先设立了新农合县级大病补偿专项资金,资金额度由200万元逐步提高到目前的1000万元,对年度医药费用3万元以上的参合群众进行大病补偿,总体补偿比例从50%提高到80%,并实现了城乡居民无差别,使群众“小病拖、大病扛”的现象明显改变,为许多重病患者燃起了生活的希望。
截至发稿时,广饶已受理十几个大病保险理赔申请,完成赔付4人。据了解,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由居民医保基金及大额医药费补偿资金划拨至人保财险公司,个人无需再缴费。符合报销条件的参保患者可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住院患者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及住院相关材料到人保财险广饶服务大厅(广饶县兵圣路195号)办理申报事宜,从递交材料到领到补偿金,时间在半个月左右,具体报销业务请咨询服务电话644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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