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同窗时结梁子 十年后见面打人“报仇雪恨”

2014-12-01 14:36:00    作者:向玲 吕敬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报仇;李某;老同学;打人;同窗
[提要]11月20日下午3点,广饶县公安局稻庄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张先生报警称:自己在稻庄镇西水磨村商业街被“老同学”打了。经过民警询问,张先生和李某是四年初中同学,上学时,因为琐事,两人结下了梁子。

  

  大众网东营12月1日讯 (记者 向玲 通讯员 吕敬)俗话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广饶的李某逛街时正巧碰到上学时经常欺负自己的张先生,冲动之下竟拳脚相向,在广饶县公安局民警的调解下,两人握手言和。

  11月20日下午3点,广饶县公安局稻庄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张先生报警称:自己在稻庄镇西水磨村商业街被“老同学”打了。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见民警来到后,被打的张先生赶忙上前向民警求助。据张先生介绍,当日中午,自己在稻庄镇西水磨村商业街上偶遇自己的初中老同学李某,李某叫住张先生,张先生以为老同学多年不见一见面肯定会特别亲切,刚想和李某寒暄几句,不曾想趁张先生不注意,李某就把张先生给打了。

  经过民警询问,张先生和李某是四年初中同学,上学时,因为琐事,两人结下了梁子。这天正巧两人遇上了,回想到十年前自己被欺负时的情景,李某脑门一热,萌生“报仇雪恨”的想法,将张先生叫住,趁其不备突然对张先生拳脚相加。

  案件发生后,稻庄派出所民警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民警的多次耐心说服教育下,李某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自己冲动行为表示悔恨不已,主动提出赔偿张先生的损失,而张先生的伤情并无大碍,愿意接受对方的赔礼道歉。11月25日上午,在民警的见证下,双方互相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李某向张先生赔礼道歉,并主动承担张先生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最后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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