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第四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评选活动启动

2014-12-12 16:02:00    作者:向玲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市;第四届;我最喜爱;十佳人民警察;评选;活动;启动
[提要]12月12日,记者从东营市公安局获悉,全市公安机关启动第四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评选活动,从全市公安民警中评选出群众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市民群众可以通过报纸、网络等渠道参与评选。

  大众网东营12月12日讯 (记者 向玲)12月12日,记者从东营市公安局获悉,全市公安机关启动第四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评选活动,从全市公安民警中评选出群众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市民群众可以通过报纸、网络等渠道参与评选。

  这届评选活动,东营市公安局从10月底开始部署,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采取自下而上的形式,进行了集中的评选推荐,经过层层选拔和严格的考核公示,择优确定了20名民警作为全市第四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评选活动正式候选人。这些候选人分布在12个警种部门,既有基层派出所的社区民警,又有刑侦、交警、治安、经侦、特警、监管看守等一线警种部门的业务骨干和出入境等窗口服务单位的民警,还有公安消防、边防部队的现役官兵,他们是全市公安机关近三千名公安民警和现役官兵的杰出代表。

  据悉,自2007年以来,全市“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评选活动已分别于2007年、2009年、2012年举办过三届,通过评选增进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特别是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获得者—市看守所副教导员孟祥梅,在今年9月份已被评为首届“山东最美警察”并记个人一等功,同时作为我省推荐的全国“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候选人之一参加了公安部的评选。

  近年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反恐维稳斗争形势,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公安机关按照“高境界、高标准、高起点、大作为”的工作总要求,忠实践行打击整治是“第一要务”、规范执法是“第一责任”、服务民生是“第一追求”、队伍建设是“第一保证”的“四大理念”,全力推进“八项公安硬举措”(打黑除恶、治安乱点整治、重点项目安保、预防打击经济犯罪、深化“社区六进”、重点领域消防管理、交通秩序整治、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提升全警“七大素质能力”(规范执法、群众工作、舆情应对、应急处突、信息应用、学习创新、拒腐防变能力),各项公安工作实现了科学跨越发展,公安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呈现出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强劲势头,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突出贡献。据8月份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电话访问显示,东营市群众安全感为97.64%,对公安工作满意度为97.43%,同比分别提高0.43、0.13个百分点。特别是在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打击整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打击强装强卸强揽工程违法犯罪等专项整治行动中,广大公安民警以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用心血和汗水谱写出一曲曲感天动地的赞歌。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民警共出勤10万余人次,人均值班加班100多天,许多民警因积劳成疾,累倒、病倒在工作岗位上,8名民警因公负伤。

  东营市公安局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多渠道、立体化地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汇报公安工作,展示广大公安民警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做出的牺牲和奉献,弘扬广大公安民警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等各项公安工作中的正能量,塑造东营公安民警的新形象,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公安工作,理解、支持公安工作,为构建更加和谐的警民关系,奠定坚实的基础、创造更加和谐的环境。

  本次评选活动,将集中一个月的时间,通过报纸、网络(互联网和公安网)、微信等三种方式同时接受公众投票。投票评选起止时间为12月16日18:00至2015年1月15日18:00。具体投票方式为:

  1.报纸投票:将刊登在《东营日报》、《黄三角早报》、《鲁中晨报》上的选票剪下,邮寄到东营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教育处,邮编:257091。

  2.网络投票:

    (1)互联网:既可登陆东营大众网(网址:http://tp.dzwww.com/2014/dymj/)投票专栏进行投票,也可登陆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东营民生警务平台”((网址:http://www.dypolice.gov.cn))评选活动专栏链接进行投票。

  (2)公安内网:公安民警可登陆东营公安信息网网站投票专栏进行投票。

  3、微信平台投票:关注市公安局微信公众账号“东营公安”(微信号:dongyinggongan)微信参与投票。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