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民被人冒名贷款 信用被“不良”起诉银行

2014-12-18 07:53:00    作者:李玲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不良贷款;贷款业务;原告;支行;法院
[提要]因买房周某被某银行查出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并被拒绝办理贷款业务,于是周某某银行东城支行诉至法院,要求其删除自己的不良信用记录。东营区法院判定某银行东城支行消除周某的不良记录,并赔礼道歉。

  大众网东营12月18日讯 因买房周某被某银行查出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并被拒绝办理贷款业务,于是周某某银行东城支行诉至法院,要求其删除自己的不良信用记录。东营区法院判定某银行东城支行消除周某的不良记录,并赔礼道歉。

  今年周某要买房去银行申请贷款却遭到拒绝,理由是他在银行系统有不良贷款记录,并显示2004年他在银行办理过21万的购房贷款,期限为十年,因逾期未还款还被某银行东城支行上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经审理查明,2004年,某公司凭借不真实的房屋买卖协议书、虚假工作关系收入证明、周某的身份证明向某银行贷款21万元。某公司偿还了部分贷款,剩余14万元至今未偿还,给原告造成个人征信不良记录余额140000元。

  东营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综合各项证据来看,周某和某银行东城支行之间不存在借款合同关系,某银行东城支行作为金融机构,在与某公司凭借不真实的房屋买卖协议书签订购房担保借款合同时,未作详查,致使未借款的周某背上不良征信记录,在管理上存在明显过错,应当停止侵害,尽最大努力为周某消除不良记录,并向周某赔礼道歉。周某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该名誉权纠纷虽使原告名誉遭受一定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对其该项主张不予支持。综上,判决被告消除周某在中国人民银行所管理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产生的不良征信记录,并向原告赔礼道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