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市民签订遗体捐献协议 东营遗体捐献志愿者已有53名

2014-12-20 08:57:00    作者:李长莲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遗体捐献;1927年;捐献器官;志愿者年龄;捐献遗体
[提要]12月15日,在河口区红十字会,一位红十字会志愿者在家属陪同下签订了遗体捐献协议,成为河口区第九名捐献志愿者,也是最年轻的志愿者。”  河口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向郭静及其亲属讲解了遗体捐献的政策和流程后,郭静在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上庄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截至目前,我市已有53名志愿者签订遗体捐献协议

  大众网东营12月20日讯  12月15日,在河口区红十字会,一位红十字会志愿者在家属陪同下签订了遗体捐献协议,成为河口区第九名捐献志愿者,也是最年轻的志愿者。记者从市红十字会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已有53人签订遗体捐献协议。

  “我自愿将遗体无条件的捐献给国家,为医学研究事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希望能帮助更多的人。”遗体捐献志愿者郭静说道。

  记者采访了解到,郭静今年35岁,毕业于医学院校临床专业,是河口区某单位的一名工作人员。从去年开始了解遗体捐献后,郭静就一直有捐献遗体的想法。“我是学医的,对于遗体器官捐献比较了解,这本身就是一种生命的延续,很有意义,家人也比较支持。”

  河口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向郭静及其亲属讲解了遗体捐献的政策和流程后,郭静在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上庄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其亲属也在相应执行人栏目中签字。这是河口区红十字会自2012年以来第九签订遗体捐献申请的市民。

  据市红十字会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市已有53人签订遗体捐献协议,仅2014年就有13例。角膜捐献协议人数达到54人,器官捐献协议签订人数达到了56人。在这些人群中,老年人和年轻人都有参与其中。其中年龄最大的志愿者为1927年出生,今年87岁,是油建一公司退休职工,最小的志愿者年龄只有18岁。

  “器官捐献是公民自愿履行的善行,只许捐赠,不可买卖,完全是无偿和公益的,这是一种造福社会的行为,希望市民积极参与,为他人和社会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三个条件。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如有市民想进行器官捐献,可到当地红十字会领取《人体器官捐献表》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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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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