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受理消费投诉数量同比下降66.67% 非现场购物投诉增多

2014-12-28 08:51:00    作者:黄海霞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受理消费者;投诉总量;消费信心;消费投诉;投诉热点
[提要]12月26日,记者从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了解到,2014年全市各级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11561件,同比下降25.26%,其中,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99件,同比下降66.67%,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68万元。

  大众网东营12月28日讯  12月26日,记者从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了解到,2014年全市各级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11561件,同比下降25.26%,其中,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99件,同比下降66.67%,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68万元。今年,我市消费投诉数量降幅较大,但传统投诉热点分布变化并不大,依然集中在电信服务、家用电器、通讯器材和日用百货上。

  》》新消法实施后买卖双方意识悄变

  受新消法实施与宣传的影响,“七天无理由退货”、“三倍赔偿”等法则成为消费者投诉、咨询的有力依据,消费者也一改往日“无所谓”、“嫌麻烦”和“忍气吞声”的心理态度,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商家服务意识也悄然发生变化。

  记者从12315投诉举报中心了解到,新消法实施以后,全年消费者投诉咨询量有所减少,电信服务业投诉量仍占据首位,非现场购物投诉增多。消费者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到手机检测、真假、折旧率计算及售后服务问题,电视机、冰箱等家用电器的“三包”规定,各类通讯公司的移动电话服务以及宽带服务,电视(网上)购物产生纠纷后如何维权以及快递服务等问题。

  新消法的实施,迎合了现代社会消费者的要求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需求,特别是新消法中的9条消费者权利和14条经营者义务加重了经营者的责任;而网购平台与经销者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经营者举证责任倒置,网购无理由七天退货,欺诈行为退一赔三最低五百元赔偿,以及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五十万元的罚款等亮点,这无疑是给商家戴上了“紧箍咒”。 当前,商家也开始转变服务理念,把消费纠纷和解在柜台、和解在企业,积极与各商品生产厂家协调,改善商品售后服务机制和服务措施,努力提供更科学的、让消费者满意的售后服务。

  》》投诉量下降投诉热点变化不大

  据介绍,今年我市消费投诉数量降幅较大,但传统投诉热点分布变化并不大,主要还是集中在电信服务、家用电器、通讯器材和日用百货上。其中,电信服务类投诉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38.56%、家用电器类投诉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32.52%,日用百货类投诉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25.61%。

  信号不好、互联网带宽不达标、话费流量费流失、安装不及时、不能查询电话详单等成为电信服务类投诉的主因,其中,话费流量费流失方面的投诉呈增长趋势,主要是因手机软件吸费现象严重,诸如部分智能手机中预装软件存在着灰色利益链,厂家、代理商、销售商等都有可能将预装软件安装到手机上,这些软件中不乏“不能卸载”和“暗扣吸费”软件,消费者稍有不注意,极易造成经济损失。 家用电器类投诉则包括两方面,一是售后服务不到位,如送货、安装、维修不及时,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各大商场、超市忙于促销,送货和售后安装、维修等服务跟不上;二是商家和特约维修点的工作衔接不好,经常发生维修部门和厂家以及商家相互推诿现象。除此之外,日用百货类商品质量问题投诉、通讯器材类商品“三包”问题投诉的较多。

  》》“亮剑”出击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消费经济是信心经济,只有重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才能提拔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

  对此,12315投诉举报中心认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点、热点问题多是涉及老百姓衣住行的民生问题。推进商品质量准入制度改革,完善商品质量追溯体系,逐步实现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全程监控,同时,继续加大商品抽检力度,侵权案件的查处力度,才能够有效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通于市场。而企业作为市场的经营主体,是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在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上,企业责任尤其重大,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创造最大利润的同时,更要维护好消费者利益。 大力推进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指导企业在经营场所和服务场所建立消费者投诉机构和投诉点,通过协商方式就地解决消费者纠纷,探索建立“五进”企业与12315中心联网平台,加强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与企业的指导和互动机制,来提高消费纠纷和解率。(记者 黄海霞 通讯员 杨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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