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4 16:49:00 来源:中国山东网 我要评论
限电通知(图片由王先生提供)
大众网东营1月14日讯 “我们小区的恒基物业公司没有物价局的收费批文,但是他们还是向我们业主收取物业费,不缴纳物业费就给限电。”近日,家住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的王先生向中国山东网山东民声反应,他所居住的小区是垦利石化炼油厂南小区,小区产权属于垦利炼油厂,小区物业无权收费却强迫业主缴纳物业费。
业主:一个月最多充10元电费,实在接受不了
据王先生反映,炼油厂小区居住的多为炼油厂职工,小区收取职工家庭的物业费较低,约为0.4元/平方米。2013年王先生购买了该小区的房子,由于他不是炼油厂职工,所以要按0.8元/平方米缴纳物业费。
王先生告诉记者,2014年7月份小区物业要求非职工业主按0.8元/平方米缴纳物业费,业主们向物价局反映后,物价局经过核实后发现恒基物业公司并没有物价局下发的收费批文,之后物价局向小区物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小区物业将收取的物业费退还给了业主。但是2014年12月26号,物业又发布缴纳物业费通知,要求小区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不缴纳物业费就给限电,一个月就给充一次电表卡而且最多充10元。
物业公司退出小区物业管理通知(图片由王先生提供)
物业:炼油厂不给非职工补贴物业费
1月12日,记者联系到了恒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对物业费问题表示:“物业公司与炼油厂签的物业管理合同上面写的是按0.8元/平方米收取物业费,炼油厂职工交的物业费低,因为炼油厂给他们补贴,但是非职工没有炼油厂的补贴,我们就得按0.8元/平方米收费。”
据工作人员介绍,2014年之前物业没有以0.8元/平方米收取非职工业主物业费,因为那时候小区房子卖给非职工的较少,炼油厂一并给予他们物业费补贴。但是2014年之后,炼油厂小区卖出200多套房子,由于非职工住户太多,炼油厂就不再给他们补贴物业费了。“从2014年1月至12月,非职工住户就一直没有缴纳物业费,到现在为止,大部分非职工住户已经交了物业费,只有十多户还一直不交。”工作人员说。
对于收费批文问题,物业工作人说,“没有批文怎么收物业费,我们这是分公司,有关收费许可的证件、材料都在东营的总公司里。”
记者又联系到了物业公司张经理,张经理表示,公司之前规定给业主电表卡每月充一次电,最多充10元。现在如果说业主家里一度电也没有了,我们会给他们充电,每次充10元,公司这样规定是为了督促业主交物业费。现在小区业主家里都有电,不存在没有电的情况。
“非职工住户中,2014年物业费一个季度都没交的有100多户。”张经理说,“由于物业费收不上来,有些业主不好管理,恒基物业公司可能在2015年暂停为炼油厂小区服务,小区物业将由炼油厂自己负责管理。”张经理说。对于物业费收费批文问题,张经理表示公司领导正在交涉当中,具体情况不清楚。
物价局:2014年2月向物业公司下发收费批文
东营市垦利县物价局检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价局已于2014年2月24日向恒基物业公司下发了收费批文,根据恒基物业公司申报的资质,它的最高收费标准是0.44元/平方米。对于恒基物业公司的违规收费,物价局将按程序处理。
记者拨打了垦利石化炼油厂行政部电话,工作人员表示,部门负责人这两天都去炼油厂南小区打扫卫生去了,有关物业公司的相关事情不清楚。记者又拨打了炼油厂庄主席的电话,但一直无法接通。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