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去年营改增减税7.6亿 试点企业税负率为2.94%

2015-01-23 08:12:00    作者:李喆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税负率;小规模纳税人;结构性减税;电信业;邮政业
[提要]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市6458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1542户、小规模纳税人4916户。营改增试点实现了纳税人整体税负的下降,自“营改增”试点政策推行以来,试点企业税负率为2.94%,共计减税76664万元:试点一般纳税人税收减少18255万元;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减少3326万元;非试点一般纳税人新增抵扣税额55083万元。

  大众网东营1月23日讯 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市6458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1542户、小规模纳税人4916户。 2014年以来,共征收改征增值税50035万元,其中交通运输业20341万元、邮政业33万元、电信业3009万元、其他现代服务业26652万元。

  营改增试点实现了纳税人整体税负的下降,自“营改增”试点政策推行以来,试点企业税负率为2.94%,共计减税76664万元:试点一般纳税人税收减少18255万元;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减少3326万元;非试点一般纳税人新增抵扣税额55083万元。

  2014年以来,全市国税系统精心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政策培训和纳税辅导等活动,深入细致做好纳税人确认接收、信息系统扩容升级和发票管理等工作,全市营改增试点工作运行平稳有序,试点改革成效显著。(记者李喆通讯员李明马景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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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营改增为企业减负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是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从2013年8月1日起,我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成功试点推行,邮政业和电信业分别于2014年1月1日和6月1日成功实现税制转换。

  市国税局积极强化政策引导,帮助企业深化内部分工,实现主辅分离,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同时引导试点企业主动适应税制变化,从产业链构建、财务管理、合同管理、供应商选择等方面改进经营模式,完善机制,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通过政策推行,努力实现消除重复课税,降低企业税负,让企业尽享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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