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22个项目列入省“电子商务推进年”示范推进计划

2015-01-30 07:52:00    作者:王俊杰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专业;电子商务平台;计划;我市
[提要]记者从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办获悉,1月28日,省中小企业局公布了山东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推进年”示范推进计划名单(第一批),我市22个项目列入推进计划。据悉,2015年,省中小企业局将在全省中小企业系统开展“电商推进年”活动,由省、市、县三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电商村、电商市场、电商园区、电商专精特新产品、电商特色服务企业和电商平台等六项电商示范推进计划。

  大众网东营1月30日讯 记者从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办获悉,1月28日,省中小企业局公布了山东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推进年”示范推进计划名单(第一批),我市22个项目列入推进计划。据悉,2015年,省中小企业局将在全省中小企业系统开展“电商推进年”活动,由省、市、县三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电商村、电商市场、电商园区、电商专精特新产品、电商特色服务企业和电商平台等六项电商示范推进计划。我市列入推进计划的22个项目中,利津县盐窝镇盖西村列入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专业村推进计划,垦利县中凯汽配城、广饶县卫达电子商场列入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专业市场推进计划,东营西郊现代服务区、市农高区黄河口农产品电子商务总部基地列入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专业园区推进计划,佐宁生物科技、新大管业、高强复合材料、康森秸秆制品、水衡化工等企业列入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专精特新产品推进计划,万得福实业集团列入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类企业推进计划,黄河三角洲石油化工电子商务平台、休斯顿石油装备交易中心等企业列入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平台推进计划。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