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3 16:58:00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2月3日讯(记者 王青青)3日上午,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法院的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记者从会上获悉,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10月经最高法院批准设立,2013年7月正式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截止到目前共受理各类案件1420件,审执结1103件。
开发区法院行使基层人民法院职权
据悉,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行使基层人民法院职权,根据法律规定和市中级法院的指定,审理辖区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本院一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同时执行由市中级法院指定的部分仲裁裁决等执行案件。
自2013年7月正式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后,当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36件,审执结269件,诉讼标的额1513万元;2014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84件,审执结834件,诉讼标的额7.49亿元。
开发区法院设立市内唯一有正式编制的环境保护法庭
据介绍,开发区法院设有全市唯一有正式编制的环境保护法庭,经市中级法院授权指定,受理全市范围内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应由基层法院一审管辖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以及相关案件的执行工作。开发区法院积极创新环保审判,充分发挥司法对生态保护环境的重要作用,2014年共受理环保案件6件,所裁决案件均制裁侵权行为,赔偿了权利人损害。
开发区法院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一份关于改进环境执法措施的司法建议被环保部门采纳,下发通知要求对照建议内容规范执法行为。建立环保法律意见书制度,对发现的污染纠纷在诉前以意见书的形式向污染企业发出整改建议,降低维权成本,强化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在环保社会调查中发现,新居华府小区居民与相邻的某纺织企业存在噪声纠纷,2014年9月份及时发出了首份环保法律意见书,得到积极回应,企业投资30余万元进行了降噪改造和技术升级,召开企业、律师、居民参加的座谈会,有效改善了邻里关系,促进了纠纷的缓和和化解。积极创新环保审判方式,大胆探索,对审理的三起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参照社会调查结果进行了裁判,制裁了环境侵权行为。加强对外合作交流,与山东大学、海洋大学等省内外部分高校、市观鸟协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对环保问题进行分析研讨。
妥善化解民事纠纷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
据悉,自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以来,开发区法院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传统民事案件405件。其中在审理涉及沂州路步行街改造系列案件时,鉴于事前该纠纷争执达2年之久,部分业主多次到区、市上访,办案法官全面分析案情、制定预案,研究确立了“分批次处理、先易后难、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对45名业主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34件;对调解不成的,依法公正裁判,判决11件,其中支持诉讼请求9件,对证据不足的2件予以驳回;判决生效后8起案件申请执行,6件足额全部履行,2件部分强制执行,目前这批案件已妥善处理完毕。
同时,开发区法院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案件做到“应收尽收”,共审结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等行政诉讼案件5件,其中确认行政行为违法4件;执结非诉执行案件1件。
此外,新闻发布会上还通报了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十大典型案例,包括东营市某商贸公司申请东营某汽车销售公司实现担保物权纠纷案、原告山东某钢板仓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内蒙古某生物化工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案、一起强制“索物抵债”纠纷案、一起股东行使反对权被否决后请求公司收购股权案、45件涉商业步行街改造集团诉讼案、校园侵权纠纷案、三起政府信息公开案、宋某、杨某诉河口某采油厂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系列追索劳动报酬执行案以及快速执结拖欠职工工资涉民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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