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女子险被醉酒男强奸 提醒女性市民夜晚出门一定要小心!

2016-03-31 13:54:00    作者: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王某某;女性市民;强奸案;判处被告人;量刑情节
[提要]看到一名年轻女孩深夜独自行走在路上后,来东营出差的男子王某某竟然心生邪念,借着酒劲将该女子拖至路边欲强行发生关系。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行为构成强奸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未遂。

  看到一名年轻女孩深夜独自行走在路上后,来东营出差的男子王某某竟然心生邪念,借着酒劲将该女子拖至路边欲强行发生关系。日前,东营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这一起强奸案,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被告人王某某为济南人,并居住在济南。2015年10月份一天,王某某来东营出差,当天晚上8点左右抵达东营后,王某某找到一家小饭馆吃饭,并喝了半斤白酒,酒后其沿济南路往东溜达,准备住宿。恰逢此时,一名年轻女子独自走在他的前方,看到这名女子独身一人,借着酒劲的王某某顿生歹意,上前拉扯该女子,并用手搂住她的脖子,将其拖到路边,想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

  见有人对自己图谋不轨,该女子大声喊叫并极力反抗,此时一名男子从远处跑来。王某某见有人过来,便松开女子并赶紧逃窜,但还是被过路群众及稍后赶来的公安机关民警抓获。后经调查得知,当晚11点多,受害女子与男朋友吵架后独自走在回单位宿舍的路上,结果被王某某盯上后遭到侵犯,幸而其男友在远处跟随她才避免了更严重的后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行为构成强奸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未遂。综合其他量刑情节,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法官提醒,女性市民外出不要随意搭乘陌生人的车辆,夜间行路要提高警惕,尽量走灯火明亮、往来人员较多的大道,行至路边黑暗处要有戒备,同时尽量避免单独行走。发现险情后,应冷静应对,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抓住一切机会,及时向外界发出求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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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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