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整土地挖坏人家祖坟 两村民起纠纷闹上法庭

2016-04-11 11:17:00    作者:王青青 赵钟静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翻整;土地;祖坟;村民;闹上法庭
[提要]利津县村民宋乙在雇佣本村村民宋丙的挖掘机翻整土地时将宋甲家的祖坟损坏,协商未果之下,两家人为此产生纠纷并闹上法庭。近日,利津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一起特殊的侵权案件。

  大众网东营4月11日讯(记者 王青青 通讯员 赵钟静)利津县村民宋乙在雇佣本村村民宋丙的挖掘机翻整土地时将宋甲家的祖坟损坏,协商未果之下,两家人为此产生纠纷并闹上法庭。近日,利津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一起特殊的侵权案件。

  2016年1月21日,宋乙在雇佣本村村民宋丙的挖掘机翻整土地时将宋甲家的祖坟损坏,导致坟墓中的骨灰洒落地上。经村委会调解未果,宋甲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宋乙停止侵害,将原告曾祖父母等人的遗骨装殓埋葬恢复原状,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0000元。正值猴年春节,原告起诉后立即找到主审法官,因马上就要过年希望法院尽快处理。

  法官考虑到还有不到一周就要过春节,家中祖坟被挖开,先人白骨裸露在外无法入土有悖风俗人情,对原告整个家族来说都是一件大事,遂先对事情的发生和原告的家庭状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在通知被告领民事诉状等材料时,被告辩称刚与本村村民换了地,在翻整土地时,因原告家祖坟坟头较小,自己并未发现,待挖掘机挖开看见砖头,原告的哥哥找他时才察觉不对,但也并未看见骸骨,同意将原告家祖坟恢复原状,但不认为自己需给付原告精神损害赔偿。在法官的劝说下,原告于腊月二十五雇人先将尸骨重新埋葬,等待春节后开庭开庭处理。

  春节过后,经过法官不断的调解,最终被告同意赔偿原告的损失,当庭支付了4000元现金给原告,同时原告保证其亲属不再针对此事追究被告的责任,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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