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召开 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传胜主持会议

2016-04-12 09:17:00    作者:张婷婷   来源:东营网-东营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立法工作 地方立法 市人大常委会 会议召开 党委领导
[提要]杨梦斌在讲话中指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主动接受人大立法指导,严格落实立法工作责任,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市人大常委会驻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法制机构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市人大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申长友作批示

  4月11日,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申长友作重要批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金昆讲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石晓作立法辅导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传胜主持会议。副市长杨梦斌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魏光青宣读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名单。

  申长友在批示中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工作,是全面推进法治东营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立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牢固树立依法、为民、科学的立法理念,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重实效”的立法原则,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全市中心工作、群众关心的问题,积极稳妥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保证立法质量。要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尽快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坚实的法治保障。

  李金昆在讲话中要求,开展地方立法,既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开端,也是推动人大整体工作创新发展的有利契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形成立法合力。要准确把握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立法工作原则,确保立法质量。要不断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治业务培训和工作学习交流,加强立法咨询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建设,推进立法事业发展。

  杨梦斌在讲话中指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主动接受人大立法指导,严格落实立法工作责任,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

  市人大常委会驻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法制机构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市人大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记者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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