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利津县职业中专面向社会招聘专业兼职教师22人

2016-10-12 16:05:00    作者: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利津县 职业中专 应聘人员 招聘教师 教师资格证书
[提要]10月12日,记者获悉,利津县职业中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中专专业兼职教师22人。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按规定时间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6年利津县职业中专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时使用),并于2016年10月27日9:00—29日8: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10月12日,记者获悉,利津县职业中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中专专业兼职教师22人。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按招聘计划进行。报名时间为10月17日9:00—19日17:00,报名查询均在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jrsj.gov.cn/)进行。

  招聘对象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1年10月29日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均可;取得高级工或技师职业资格、在省级以上学生技能大赛中获得辅导二等奖以上的应聘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1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按规定时间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6年利津县职业中专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时使用),并于2016年10月27日9:00—29日8: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利津县教育局102房间(咨询电话0546-5629919)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6年利津县职业中专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填写考生姓名)。各种证件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教师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出具协议签署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取得高级工或技师职业资格、在学生技能大赛中获得辅导奖等应聘的,还应提供能够体现专业技术水平、从业资格能力的高级工证、技师证等相关证书。新招聘老师试用期为六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招聘教师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为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所招聘教师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执行,绩效工资由学校根据教师工作量、教学效果、综合表现等考评确定,每学期末发放。咨询电话:0546—562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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