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仲裁委招聘仲裁秘书和驻会仲裁员 报名31日截止

2016-10-18 10:00:00    作者:李江峰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仲裁委;秘书;仲裁员;报名
[提要]记者从东营仲裁委员会获悉,根据工作需要,东营仲裁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仲裁秘书和驻会仲裁员共计6名,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相关事宜如下:

  大众网东营10月18日讯(记者 李江峰)记者从东营仲裁委员会获悉,根据工作需要,东营仲裁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仲裁秘书和驻会仲裁员共计6名,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仲裁秘书5名,驻会仲裁员1名。

  二、岗位职责

  (一)仲裁秘书

  1.仲裁案件接待、咨询、受理工作;

  2.仲裁案件审理的流程管理工作;

  3.协助仲裁庭做好案件的庭审记录工作;

  4.其他与仲裁案件相关的工作。

  (二)驻会仲裁员

  1.承办仲裁案件;

  2.做好仲裁案件的审核工作;

  3.组织疑难案件的研讨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仲裁秘书

  1.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法学类专业本科生以上,硕士研究生优先;

  3.具有法律情怀,具备较强的责任心,优秀的沟通、学习和逻辑思维能力,能承担较强的工作压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

  (二)专职仲裁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3)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2.有仲裁员资格证者优先。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具有法律知识及较强的语言文字能力;

  5.熟练使用计算机;

  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考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31日。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者可以从东营仲裁委员会网站(http://www.dyzcw.cn/)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表,在报名岗位填写具体招聘岗位,填写基本资料后发送电子邮件至dy8336969@163.com。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根据通知的时间,持报名表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地点:东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15号城市管理局5楼508室)。

  咨询电话:0546-8336969

  (二)考试形式

  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满分100分,笔试、面试分数各占50%,按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最终人选。

  六、聘用及待遇

  通过笔试、面试,试用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东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要求委托东营胜利人才开发中心组织招聘并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仲裁秘书工资待遇根据学历和工作年限,分为4000元和4500元二档核算;驻会仲裁员5000元。试用期均两个月,试用期间工资3000元。

  上述招聘信息若有变化,请以东营仲裁委员会官网公告为准。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玉青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