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1 09:58:00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近日,东城一小区居民王女士打来热线电话反映,不知何故,自家小区里的小广场上不少竹子被折断。王女士说,她平时有在小广场锻炼身体的习惯,突然有一天发现有的竹子被折断了,再继续往其他竹丛中看,被折断的竹子还不在少数。“长得好好的,看了怪可惜的。”王女士表示,小区这个广场以竹子种植为特色,青青翠翠看着很舒服,谁知却频遭“毒手”。
根据王女士的反映,记者来到该小区查看。这里的竹林长势较好,但细细观察会发现,每一处竹林里都会有几根竹竿被折断,从折断的痕迹来看,这些竹竿是用手拧断的。由于竹竿坚韧,没有被手拧下来的竹子半耷拉着,有的则被破坏后死去。记者就此咨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竹竿被破坏的情况是城市绿植被破坏的常见现象。“竹竿比较实用吧,所以有人就砍去做蚊帐杆或用作其他。”工作人员说,除此之外,像是毁绿种菜、建筑施工等也有可能毁坏绿植。
的确,城市绿植种类繁多,为了得到花、果等,部分市民置绿植生命于不顾。如,每年4-6月是桑椹成熟的季节,总会看到有的人踮着脚扯拉低树枝,长期以往,导致桑树枝干下垂甚至被扯断。又如,苦楝树叶、花、果、根皮等都具有药用价值,记者就曾在某日晚间看到有人拽拉道路苦楝树枝获取苦楝果。再如,春天的柳枝、夏季的荷花、秋冬的芦苇等都是极易受到破坏的对象。
人为破坏公共绿植不仅对植物造成破坏,也有可能面临处罚。记者查阅了我市《东营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损坏树木花草的,处以赔偿费1至3倍的罚款;(二)擅自修剪树木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树木死亡的,处以树木赔偿费3至5倍的罚款;(三)擅自砍伐树木的,处以树木赔偿费3至5倍的罚款;(四)损坏绿化设施的,处以赔偿费1至3倍的罚款。”公共就是集体的,每位市民都有义务爱护公共环境、维护最美文明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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