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8 08:46:00 来源: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10月27日,记者从油田公共事业管理部公积金管理科了解到,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作为今年住房公积金的重点工作之一,已经达到了上线运行条件,现将全油田正式推广实施,想要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的职工在了解到相应规定后,可通过单位进行申请,有不清楚的条例可拨打公积金管理科电话8554473或发送邮件至lichao329.slyt@sinopec.com进行咨询。
本报曾报道过,为增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还贷能力,减轻职工贷款还款压力,油田公共事业管理部制定出台了《胜利油田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规定》,今后职工提取公积金还贷可“按月冲还贷”,即职工偿还贷款时不必再提前筹措资金,而是可直接利用现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改变了“先还钱再提钱”的原有流程。
经过近一个月的准备,“按月冲还贷”现已达到了上线运行的条件,今后,每周五上午11点半之前将集中进行按月冲还贷审批业务预约,周五下午公积金管理科将汇总业务预约情况,业务办理采取批量办理模式,由借款人所在单位负责业务受理,公积金大厅负责业务审批。
值得注意的还有,借款人需保证需还贷储蓄账户内始终保留1个月以上的还贷资金,另外,如遇申请人在每月还款日之前,未及时向还贷储蓄账户内存足补充资金或未保留1个月以上的备偿资金,造成划转额不足而产生逾期及其他违约等情况,将由申请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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