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31 16:13:00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近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农发信贷审批[2016]01287号”文批复山东省分行:同意向东营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发放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中长期贷款58亿元,用于东营市林业生态建设项目。东营市实施三年增绿计划的重要资金来源有了可靠保障。
自去年实施三年增绿计划以来,根据东营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为解决财政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东营市三年增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创新项目融资机制,将争取农发行林业专项贷款作为加快东营市造林绿化步伐的重大举措。在市发改、财政、林业、农发行等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按照国家政策性贷款的有关规定,市三年增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修改完善,科学编制了项目可研报告、投资估算书、土地流转工作方案等项目资料,规范办理了规划、土地、环评、节能、立项等有关立项手续,先后完成了预算审批、政府采购等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多次迎接国家、省林业局、农发行调研和考察,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最终顺利通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调查、评估和论证。国家农发行和国家林业局将东营市《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农发行支持林业生态建设的首批项目。10月18日,东营市林业生态建设项目获批中长期贷款58亿元,成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支持林业生态建设的首批政策性贷款项目,为全市三年增绿计划顺利实施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该项目贷款期限20年(含宽限期5年)。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规定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5%;按年调整,按季结息;贷款采用保证、抵押、质押相结合的担保方式。根据东营市委、市政府的意见,东营市林业生态建设项目由东营市林业局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统筹运作,由东营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具体承担实施。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