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2 08:52:00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11月1日,记者从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东营市中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出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操作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办理程序。
据了解,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我市出台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操作规范(试行)》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种类、有效期、具体内容、申请条件、证据、举证责任、审查、复议、听证、送达、生效、执行等做出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规定,还规定对申请人居所和联系方式保密。
《操作规范》突出体现了对家暴受害人提供方便、快捷、全面的保护,可操作性、执行性明显增强。从《操作规范》中,记者了解到,为方便家暴受害人求助,紧急情况下,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口头申请;为更加快捷的为家暴受害人提供保护,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立案庭组织审理,但家事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由审理该案的审判组织进行审理。
同时,为让家暴受害人得到全面的保护,《操作规范》在送达范围和协助执行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如果被申请人在人身安全保护令生效期间,继续骚扰、殴打或者威胁受害人及其亲属,威逼受害人撤诉或放弃正当权益等行为,申请人可以向公安机关寻求保护,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