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2 21:24:00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11月2日讯(记者 李江峰)近日,记者从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利津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中心城区道路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规定,决定自2016年11月10日起实施利津城区大货车禁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禁止车辆类型: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含中型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四类车辆。
二、禁行区域范围:津六路(不含津六路)以东,津一路(含津一路)以西,永莘路(不含永莘路)以南、大桥路(不含大桥路)以北区域。
三、禁行时间:全天禁行
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醒受货车禁行区域影响的单位和市民,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选择好出行线路,自觉遵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受禁车辆因工程抢险、重大民生问题等原因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可到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申领通行证井按照通行证指定的路线、时段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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