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4 08:51:00 来源: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11月3日,《黄河口晚刊》记者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获悉,为鼓励我市旅行社行业转变经营思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创新营销发展方式,我市于近日正式出台《东营市旅行社奖励暂行办法》,同时出台《东营市入境旅游专项奖励暂行办法》。对入选全国百强旅行社的,一次性奖励旅行社人民币10万元。
据了解,新出台的《东营市入境旅游专项奖励暂行办法》中,对旅行社的奖励分为三个档次,自10月25日起实施。对入选全国百强旅行社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万元;入选山东省智慧旅行社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万元;入选山东省诚信旅游示范单位旅行社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
同时,对全国百强旅行社、山东省智慧旅行社和山东省诚信旅游示范单位旅行社的评选条件及考核指标进行了说明。其中,全国百强旅行社的评选条件为年度内未受过罚款以上行政处罚,年度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有效投诉较少的旅行社;山东省智慧旅行社评选条件为三年内未受过罚款以上行政处罚,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有效投诉较少的旅行社;山东省诚信旅游示范单位旅行社评选条件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旅游投诉案件发生的旅行社。
据悉,国家旅游局将依据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指标和经营情况,按照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排序标准评选百强旅行社。市旅游发展委对县区推荐的山东省智慧旅行社和山东省诚信旅游示范单位旅行社初审合格后,向省旅游发展委推荐。
另外,新出台的《东营市入境旅游专项奖励暂行办法》对入境旅游专项奖进行了设置,包括包机奖、会奖团奖、组团奖、市场开拓奖四大奖项,对我市地接社进行最高3万元的奖励。
其中,包机奖、会奖团奖均设置了一项3万元的奖励,分别是组织境外游客乘旅游包机来东营旅游,在我市住宿一夜以上且游览两个2A级以上收费旅游景区,每架次二百人以上的,奖励我市地接社人民币3万元;组织境外会奖团队来东营旅游,在我市旅游住宿一夜以上且游览两个2A级以上收费旅游景区,一次性组织境外游客三百人以上的,奖励我市地接社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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