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县级干部任前公示 1名同志拟任新职

2016-11-05 08:40:00    作者:李江峰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县级干部;公式;同志;新职
[提要]据《东营党建》官方微信11月4日消息,经市委研究,赵峰同志拟重用担任新职,现根据《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单位或个人可于2016年11月5日至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不含节假日),以信访、电话、网站、短信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市委市政府办公楼905房间)反映被公示人的情况。

  大众网东营11月5日讯(记者 李江峰)据《东营党建》官方微信11月4日消息,经市委研究,赵峰同志拟重用担任新职,现根据《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单位或个人可于2016年11月5日至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不含节假日),以信访、电话、网站、短信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市委市政府办公楼905房间)反映被公示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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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峰,1969年2月生,47岁,籍贯/出生地枣庄,中央党校研究生(法学理论专业;全日制教育学历大专,山东公安专科学校治安系治安专业),现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拟任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该同志主要历任省公安厅治安处二科办事员、科员,治安警察总队四科副科长、治安二队队长、副总队长,挂职梁山县公安局副局长,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副总队长、一支队支队长,有组织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总队长,2015年8月任现职(2013年6月正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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