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9 09:56:00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根据省编办《集中清理市县“僵尸”事业单位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市编办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县区“僵尸”事业单位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县区结合实际有序开展清理工作。
根据上级精神,本次清理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主要职责消失、原承担的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二是工作任务不饱满的事业单位予以调整整合;三是已无在职人员或虽有少量在职人员但已长期不开展工作的空壳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四是批准设立1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予以撤销。通过对上述事业单位进行集中清理,把腾出来的事业编制用于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做到有增有减、动态调整,进一步优化配置编制资源,发挥编制资源更大效益。
截至目前,各县区正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工作,对本区域内的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梳理,并针对副科级以上“僵尸”事业单位提出了初步清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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