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照后证"改革后 东营市明确44部门事中事后监管任务

2016-11-09 16:10:00    作者:贾漫华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意见;事后监管;东营市;监管方式;监管机制
[提要]11月8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近日,东营市政府印发《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记者从《意见》中了解到,工商机关要履行“双告知”职责,各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履行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11月8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近日,东营市政府印发《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每项具体任务都明确了责任单位,对抓什么、怎么抓、抓到什么程度,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形成了清晰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了44个部门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任务。

  《意见》中提到,要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目录以外的,一律不得作为市场主体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要规范与工商登记相关的行政审批行为,确保审批行为严格依法、公开透明,建立健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

  记者从《意见》中了解到,工商机关要履行“双告知”职责,各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履行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涉及行政许可的经营事项,由各审批机关履行监管职责;不涉及行政许可的一般经营事项,但有明确主管部门指导、规范和促进的行业领域,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监管;无明确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由工商部门牵头履行监管职责。

  同时,《意见》提出了建立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通过建立信息公示机制、信息统一归集和互联共享机制、监管风险监测研判机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证照衔接、监管联动、执法协作等方面的制度措施有机贯通。要创新监管方式,全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共同签署的系列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持续推动市场监管重心下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支撑事中事后监管。

  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行“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涉及的部门多、范围广、情况复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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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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