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确保春节前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

2016-12-26 10:00:00    作者:左振平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拖欠农民工工资;李在忠;拖欠工程款;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
[提要]12月23日,东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李在忠参加东营市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节目,介绍了市住建局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采取的措施。为切实做好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着重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加强清欠制度建设。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李在忠(横版)

  东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李在忠参加行风热线节目

  12月23日,东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李在忠参加东营市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节目,介绍了市住建局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采取的措施。

  李在忠说:元旦、春节将至,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又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切实做好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着重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加强清欠制度建设。联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公安、城乡规划、信访部门印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意见》,推行合同用工、实名用工及月支付季结算等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预防和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机制。二是实行建筑企业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制度。所有建筑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以承建的工程项目为单位,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递交《建筑企业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承诺书)》,明确其农民工管理措施、欠薪事件处置机制、违约责任、劳务管理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劳资员及联系方式等。三是完善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收取和使用办法。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并实行差别化管理。四是加强建筑企业用工管理。针对建筑业用工工种繁多、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的特点,推广使用《山东省建筑业劳动合同简易示范文本(2015版)》。严格实行建筑企业用工实名制管理,要求直接用工单位在每个项目部要明确专人负责登记农民工管理台账,建立劳动用工花名册。间接用工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必须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用工管理的监督,并对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负总责。五是实行清欠约谈制度。在日常的清欠工作管理中,对拖欠工程款和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以及投诉较多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存在隐患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制度,通过约谈责成其履行好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法定义务。六是加大清欠检查力度。将清欠工作向前拓展延伸,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检查,对问题较多工程项目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存在拖欠隐患的企业发出整改通知单。七是加强对元旦春节期间清欠工作的专项检查。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已会同人社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确保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李在忠同时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在打工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以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进场施工前要与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节点及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等。二是对于自己所干工程量要每周或每月找带班组长或项目经理签字认可。项目经理是解决工资问题的直接负责人。农民工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搜集和保留有关证据,在量(价)结算时,一定要有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否则合法权益难以维护。三是出现施工企业拖欠工资时,首先要找到带班组长或项目经理对所欠工资签字认可,然后到工程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真实的反映拖欠情况。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调解不成也可持劳动合同等证据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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