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2 09:09:00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1月11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药品案件查处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将建立药品案件查处联动工作机制,重点药品案件将由多部门联动进行严查。
《意见》中指出,有关部门在查处药品案件中将互通信息、开展风险评估、准确发布信息等,最大限度消除药品案件带来的社会危害。
今后,行政违法行为涉及2个以上县区,涉案货值超过100万元且同时涉及药品生产经营和药品使用单位的;已造成人员死亡的;造成1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造成5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造成较大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涉案价值巨大的;在全市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的等药品案件,将列为重点查处的药品案件,由有关部门联动督导查处。
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将及时查清涉案药品的来源、流向和数量并没收涉案药品。对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生产、经营的涉案药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经营、销售,实施召回并全程监督。对不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经营的涉案药品,案件办理部门将予以没收。对涉案药品流入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药品使用单位,卫生计生部门要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涉案药品并对涉案药品进行封存。
《意见》中明确,重点药品案件必要时可邀请检察院、法院等单位进行专案会商,并进行依法移送案件。查处案件中对涉案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药品使用单位,可提请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协查。涉案单位或人员情况、违法犯罪行为法律定性、涉案药品流向数量以及没收情况、社会危害控制情况、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等药品案件查处信息将真实、准确、客观地对外发布。(记者 李红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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