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这些路口路段进行违法抓拍 路过一定要小心

2017-02-07 16:14:00    作者:赵尔靖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交叉路口 路段 限速 标线 抓拍
[提要]电子警察系统,抓拍闯红灯、违反禁止标线、不系安全带、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视频监控,主要监控违章停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闯红灯、违反禁止标线。2、交叉路口不按导向标线行驶在相应的车道压实线,同样属于上述条款的内容。

网络配图

  2月6日,东营交警发布消息,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已于2016年11月2日对利津县部分路段路口进行违法抓拍进行了公示,现再次对广大市民进行提示,提醒大家在行车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固定测速系统,抓拍超速、违反禁止标线、不系安全带。

  1.陈付路陈庄镇付窝变电站西卡口:限速60KM/h;

  2.桩埕路自然保护区治安点东卡口:限速60KM/h;

  3.盐义路盐窝镇北苏村南卡口:限速60KM/h;

  4. S310盐窝镇黄村卡口:限速60KM/h;

  5. S316利华益厂区门口;限速60KM/h;

  6.前南路北宋二中南侧:限速60KM/h;

  7.利津街道中心幼儿园路段:限速60KM/h;

  8.宋王路洼张村路段:限速60KM/h。

  电子警察系统,抓拍闯红灯、违反禁止标线、不系安全带、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1. S315与荣乌高速新连接线交叉路口;

  2. S316与津二路交叉路口;

  3.津五路与利七路交叉路口;

  4.津六路与利二路交叉路口;

  5. G220与津三路交叉路口;

  6.津一路与滨港路交叉路口。

  视频监控,主要监控违章停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闯红灯、违反禁止标线。

  1.津二路与利三路交汇处;

  2.津一路与利二路交汇处;

  3. G220与津五路交汇处;

  4. G220北宋中学西十字路口;

  5.津二路与利二路交叉路口;

  6.津六路与利七路交汇处;

  7. S310与316交汇处;

  8. S315与盐虎路交汇处;

  9. S310与新一中南侧辅路交叉路口;

  10. G220与津一路交汇处;

  11.津一路与利三路交汇处。

  限时单行卡,主要是对闯禁行行为形成威慑。

  1.大桥路与津二路交叉路口西侧;

  2.大桥路与津三路交叉路口东侧;

  3.大桥路与津三路交叉路口西侧;

  4.大桥路与津二路交叉路口东侧。

  限时单行时间:07:00-08:00 11:00-14:00 16:30-18:00限时单行方向:自东向西

  利津已于2016年11月10日起实施城区大货车禁行。

  禁行车辆类型: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含中型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四类车。

  禁行区域范围:津六路(不含津六路)以东,津一路(含津一路)以西,永莘路(不含永莘路)以南、大桥路(不含大桥路)以北区域。禁行时间:全天禁行。如有特殊需要办理通行证请到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综合管理中队(5183770)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保单的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或村委会介绍信),在车辆无违章的情况下办理。

  需注意的是,违反禁止标线包括以下内容:

  1、单、双黄实线均属于禁止标线,行驶过程中压线、越线都属于违法。

  2、交叉路口不按导向标线行驶在相应的车道压实线,同样属于上述条款的内容。

  3、违法临时或长期停车。

  4、不允许调头的路段掉头,禁止左转弯的,都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玉青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