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开展2017年度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

2017-02-09 08:29:00    作者:左振平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印刷企业;印刷生产;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设备;十三五
[提要]为加强对印刷业的监督管理,加快推动“十三五”期间向“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按照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要求,东营市2017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已于近日启动,至2017年3月10日结束。

  为加强对印刷业的监督管理,加快推动“十三五”期间向“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按照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要求,东营市2017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已于近日启动,至2017年3月10日结束。参加年度核验的单位为2016年前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

  核验主要内容。一是印刷设备是否符合规定,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印刷生产设备是否已淘汰。二是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是否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三是是否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印刷企业“五项制度”,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贯彻执行。四是印刷产品是否达到国家所规定的各项质量标准,特别是绿色印刷产品是否达到绿色印刷行业标准。五是是否按规定按时逐项向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六是出版物印刷企业是否向省局提交样书,进行质量检测。七是出版物印刷企业是否具有本通知要求达到的出版物或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制品种数量。八是有无违反印刷管理规定的行为。

  对符合《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数字印刷管理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无违反印刷管理法规规章行为,按规定向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及统计部门报送数据,在规定时间内递交《2017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和自查报告的印刷企业,准予核验。对通过核验的印刷企业,在其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核验戳记后,企业取得继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资格。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暂缓年度核验或不予年度核验,直至注销印刷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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