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妇女维权案逐年上升 占总受理案件的30%以上

2017-03-08 18:50:00 来源: 东营网 作者: 任辉

  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时该怎么办?离婚后,发现还有财产未处理该怎样维权?配偶与他人同居,自己的合法权益该如何维护……“三八”妇女节当天,记者到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了解。

  妇女维权案呈逐年上升态势

  2016年,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共接听各类涉及妇女法律问题的资讯有2500余人次,占服务专线总咨询量的33%,其中妇女婚姻家庭类问题是法律援助的重点。

  在所有的1862件受理案件中,涉及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的有561件,占到总受理案件的30%以上。其中关于追溯抚养费、赡养费、离婚、家庭暴力等方面问题成为热点,占婚姻家庭维权案件的56%。

  市法律援助中心李茂华主任表示,近年来,妇女维权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妇女法律素质依然有待提高。市法律援助中心从畅通维权渠道、提高妇女维权意识、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加强与妇联等社会组织协作等角度,不断加大妇女维权力度,让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落到实处。

  丈夫离弃残障女子 追溯抚养费难

  吴某(女)与曾某2013年经人介绍认识结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吴某系聋哑人,曾某属正常人士,结婚时曾某给付彩礼20000元,其后2014年初生育子女曾某某。孩子出生后,吴某与曾某时有纠纷发生,后吴某不知原因离开与曾某的住处,流浪他乡。曾某也努力需找未果,后来,吴某的姐姐在某市《晚报》看见寻人启事后,将其接回家中。此时,曾某已失去联系。其后吴某及其家人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要求离婚并要求曾某支付赔偿20000元。

  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此案。在援助过程中,律师认为曾某对妻子吴某的具体身体状况,应当承担更多的夫妻间的照顾义务,在此情况下吴某因说不清楚的原因沦落他乡,最后导致社会救助。在找到吴某后,曾某并不积极和及时的照顾和安抚,而是不知去向,无法联系。因此可以推断出曾某存在不尽夫妻之间相互协助扶养的义务,具有遗弃结发妻子的行为。应当予以损害赔偿。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鉴于吴某的具体状况,应有曾某承担更多更大的责任,吴某的抚养责任不能免除,但因现实而无法负担。最终,子女由曾某抚养并独自承担抚养费用,赔偿吴某人民币15000元。

  维权意识淡薄 使妇女婚姻家庭类问题成法援重点

  妇女婚姻家庭类问题之所以成为法律援助的重点,主要原因是:男方在外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被女方发现后引起矛盾,女方易遭受男方的辱骂甚至殴打;男方的不良情绪及赌博、酗酒引起夫妻争吵,男方以施暴压服女方;受男尊女卑等传统观念的影响,存在部分男性对妻子生育女儿不满,引起夫妻不和。

  李茂华主任表示,在离婚妇女财产权益案件中,绝大部分离婚妇女的合法财产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实践中仍存在受害妇女举证不力、家庭暴力认定难,受害妇女在损害赔偿上的限制等问题亟待解决。在法律援助过程中,法援律师发现,很多妇女都是在自身权益受到长期侵害,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市法律援助中心提醒广大妇女,在权益受到侵害时选择法律手段而不是极端的报复手段解决问题,在遭受家庭暴力侵害时及时求助于邻居、街道、所在单位组织等各种社会力量的帮助。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开具诊断证明书,及时报案,最终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扼止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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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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