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加强职称申请评审诚信制度建设 促职称评审诚信

2017-03-10 08:39:00 来源: 东营网 作者: 李喆

  3月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加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请评审诚信制度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健全诚信承诺制度、实行学历学位查询认证制度、建立学术检索审验制度、建立学术检索审验制度等强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倡导科学精神,树立良好职称评审导向,进一步提高评审工作质量。

  据悉,我市将健全诚信承诺制度。包括完善诚信承诺机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可信。用人单位也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和相关证件证明的审核,经审核、公示无误后,须填写《申报材料真实性确认书》。凡申报人员和用人单位未填写承诺书和确认书的,一律不予受理。

  我市还将实行学历学位查询认证制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用人单位须通过学信网查询其学历信息,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用人单位须通过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进行查询,并打印其学历信息。

  我市还将根据各系列各专业特点,逐步建立学术检索审验制度。探索对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提交的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以防止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造假行为。此外,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著作须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等进行出版刊物合法性查询,论文须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等主流数据库进行全文检索。申报人作为发明人(设计人)获得的专利须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网站进行检索查询。

  此外,我市还将建立职称证书查询制度、职称评审奖励成果目录检索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诚信立档制度,通过信息共享,全面促进职称申请评审诚信。

  申报评审责任追究制度和全程监督制度堪称史上最严。职称评审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原则。对于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已通过评审的,评审结果无效;已取得的职称,一律撤销。同时给予通报且两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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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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