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城镇职工患大病可获得二次补偿

2017-05-03 14:41: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孟霞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职工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参保职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广饶县医疗保险已开展对2016年度内承担大额医疗费用的职工进行大病二次补偿。

  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依托社会保险核心业务平台,根据职工2016年度医疗费用报销情况进行统计结算,不需要大病患者提交申报材料,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根据补偿政策直接将二次补偿待遇支付到职工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享受补助的条件是参保职工2016年发生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自负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5万元以上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补助。其补助范围是参加本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的参保职工,其中参保职工在非规定的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报销金额已达最高支付限额的,不纳入补助范围。2016年度全县共有399名职工可获得补助,支付大额救助基金2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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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东营站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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