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东营5月12日讯 近日,河口区人民法院坚持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审结了一批“两打一整治”重点案件,有效震慑了犯罪行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赵某某砸车玻璃盗窃案。2016年9月7日至18日,被告人赵某某携带螺丝刀窜至河口区河龙小区、河丰小区、河欣小区、河颐小区、河宁小区、海宁小区、东营区安兴小区等地,将25名居民停放在小区楼下的汽车窗玻璃毁坏,从车内盗窃手机、手表、现金等物品,盗窃总价值共计1454元,造成车窗玻璃等财物损毁损失达18445元。经审理,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五百元;责令被告人赵某某退赔相关受害人损失共计18675元。该案从立案到判决共5天,体现了从快的办案原则。
--孙某某、张某某打孔盗气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2014年下半年和2015年10月份,身为姑表兄弟的被告人孙某某、张某某为了盗窃天然气烧制“八号料”从中牟利,共同租赁一闲置院落,两次在孤岛采油厂孤二联合站至油气集输总厂孤岛分厂压气站的输气管线上各打孔一处,将天然气引至院落内长期使用,从中各获利4万余元。后孙某某被抓获,张某某主动投案。经审理,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孙某某、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三年。
--董某、杨某某纠集多人故意毁坏财物案。2015年8月1日,董某、杨某某等4人合伙租赁东营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港村部分荒地,同年10月份左右,东港村村民宋某某等10人合伙在该村村北约1公里处建设彩钢板房6间。被告人董某、杨某某误认为该彩钢板房占用了其租赁的土地,遂于同年10月21日12时许,组织40余人携带砍刀、棍棒等工具,雇用铲车将宋某某等人建设的彩钢板房拆毁,并砍砸了现场吊装房上的摄像头和窗玻璃,造成财物损失37094元。后来两名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经审理,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董某、杨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七个月。
--仇某某打砸他人财物寻衅滋事案。2016年3月26日20时许,被告人仇某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4人驾驶车辆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海港路第一水产店,仇某某在车上等候,安排其他4人头戴黑色头套、手持砍刀到该店内进行打砸,造成财物损失价值共计79663元。后仇某某主动投案。经审理,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仇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刘某军入户抢劫案。自2016年7月底起,被告人刘某军开始尾随跟踪河口区仙河镇某饭店老板娘刘某某,了解其活动习惯,为进入其住处实施盗窃做准备。同年9月6日22时许,被告人刘某军到刘某某住处楼下,经观察后沿楼外气管线爬至三楼刘某某家客厅空调外机处,用刀割开纱窗进入客厅,后被回家后听到动静的刘某某发现,刘某军持刀胁迫刘某某交出现金7900元后逃走。该案已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