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810元 执行全省最高档次

2017-06-28 08:43: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李燕

  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7〕86号),调整全省最低标准。按照通知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起,垦利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去年的1710元上调为181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去年的17.1元上调至18.1元。

  2017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1810元、1640元和1470元3档,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8.1元、16.4元、14.7元,垦利区执行全省最高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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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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