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欣
8月2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2017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
据悉,2016年12月31日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已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实施范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中,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含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均在调整范围之内。
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的伤残津贴分别按195元、185元、175元、165元的标准增加。
生活护理费按以下标准执行:2016年度东营市地方职工月平均工资5472元为基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执行,即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东营市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2736元)、40%(2188.8元)和30%(1641.6元)。
供养金属抚恤金方面,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9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1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据了解,调整上述三项待遇所需费用,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欣
8月29日,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八批信访件8件。按照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要在规定期限内反馈至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 [详细]
从此常驻东营市的异地安置人员在东营即可直接联网报销住院费用。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开通前,参保人需个人垫支全额医疗费用且报销周期长。东营市后期将继续申请8家跨省异... [详细]
8月26日,“刘公岛”杯第十二届横渡刘公岛海湾全国游泳邀请赛开赛,来自全国11个省、直辖市37个城市的900多名参赛选手,从刘公岛铁码头内滩出发横渡了全长约5000米的刘... [详细]
8月29日,记者从共青团东营市委获悉,团市委、市安监局授予国网东营供电公司输电运维二班等10个岗位2017年度东营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荣誉称号,授予刘文卿等10名同... [详细]
8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在天津奥林匹克中心体育场开幕,我市共有6名运动员代表山东参赛。在12个比赛日内,东营的6名体育健儿将在射击、乒乓球、田径、手球、游泳5... [详细]
近日,为了培训突出警务实务训练,强化实战模拟演练,东营市人民检察院举办了为期17天的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业务技能培训。希望能通过培训培养尖子人才,带动整个法警...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