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5名书记员

2017-09-07 14:30: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拟聘用5名书记员(男女不限),有关条件和待遇如下:

  一、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等;无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传染病,无家族遗传病等情形。

  身高条件:男生,身高165厘米以上,女生160厘米以上。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和速录专业优先),五笔等文字录入速度100字/分钟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参与之后任何时间经查证属实的,无条件解聘。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教育管理规定等,受到处罚的。

  二、有关待遇

  1、工资每月2180元,工龄工资每年100元。

  2、五险一金由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单位每月承担近1038元、个人承担455元)

  3、工作成绩突出、有重大立功表现者,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6日至9月11日。报名期间,由个人网上提交报名登记表。应聘者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注意插入个人免冠正身电子照片,发送至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电子信箱。邮箱号码:dyzyzzb@126.com

  2、集中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期满后,根据通知集中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户口本原件及索引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3)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违纪证明;(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笔试和面试。笔试为打字速度(听打及看打)、手工速记测试,测试成绩前15名进入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4、考察与体检。根据要求提报相关材料,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个人遵纪守法等情况。并由市法院统一组织体检。

  5、签订合同前进行试用和岗前培训,试用期间享受基本工资。试用期1个月,经试用和培训合格者,签订派遣合同。

  四、合同签订

  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管理。派遣合同一年一签,不能适应所做工作的,到期解聘;在聘期内违法违纪、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随时解聘。

  本简章由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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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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