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用无资质车辆当校车 罚你万元“不商量”!

2017-09-20 08:46: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大众网东营9月20日讯(通讯员 刘新亭 李兴田)近日,东营一辆黑校车司机“惨了”,吃到了10000元罚款。

  9月18日7时许,东营交警直属一大队三中队民警在东二路与海河路路口进行校车集中整治,发现一辆外形与专用校车一模一样的“校车”。可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以及校车运营的相关手续,驾驶员只拿出了驾驶证和行驶证,却出示不了校车审批手续。随后,交警通过查询,发现该车并非校车,后将该车予以暂扣,并对其违法行为展开调查。

  经查,该车系实验小学、育才学校、实验中学两个校区拉运学生的“黑”校车,驾驶人苏某抱着侥幸心理,非法驾驶车辆来回运送学生。据苏某供述,他是今年9月开学时开始接送学生的。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但鉴于驾驶员苏某的态度较好,也未造成安全事故,民警根据规定依法对鲁E****0驾驶员苏某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处罚。同时,对该学校送达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面对民警的严厉批评及万元巨额罚单,该车驾驶员苏某后悔告诉交警:“原本以为将车喷成校车的颜色,交警就不管了,没想到栽了,现在真是后悔死了,我以后再也不敢随便接送学生了!

  据东营交警直属一大队三中队民警孙星亮介绍:“这样的“黑校车”没有运营资质,驾驶员也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据了解,接送小学生、幼儿的校车,必须使用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专用校车。校车的背后是对一辆校车严格规范管理,包括要规划设计固定的行驶路线和时间段,避开河道悬崖等危险路段,加装行驶记录仪,校车司机必须保证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等。只有车和驾驶员的条件都具备了,才能成为正规校车参与营运。

  在采访中东营交警直属一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进一步做好校车管理工作,防范校车安全事故,直属一大队认真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支队统一部署,严格落实五项整治方案规定,深入开展错时整治活动,加大了学校和幼儿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严查校车超员、超载和未取得校车标牌接送学生车辆等其他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这起黑校车案件,大队将按程序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今后,对那些顶风而上,继续违规使用非法校车接送学生的单位和个人,要纵深追责,让涉事单位和个人一个都不能少,真正做到:该打的板子,要坚决打,要打准、打痛,以进一步遏制校车违法行为的发生。”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欣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