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规程》正式实施

2017-11-04 16:44:00 来源: 东营网 作者: 吴文召

  为方便参保患者申报门诊慢性病,自今年10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了《东营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规程》,新规程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增加了鉴定次数,缩短待遇等待期。鉴定次数由一年两次增加至一年四次,享受待遇起始日期由半年为一个节点更改为一季度为一个节点,进一步确保参保患者及时享受到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今后,参保患者可于每季度前两个月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名,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一般在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组织。

  规范了鉴定流程,确保鉴定结论客观公正。首先,对鉴定专家进行提前封闭管理,鉴定过程中实行“分组鉴定”的办法,医学检查组负责病史采集和记录辅助检查结果,医学评定组负责出具鉴定意见;其次,鉴定现场实行“分区管理”,设身份识别区、等候区和鉴定区,实行全程监控,保证了鉴定过程的公正透明。再次,对鉴定结果进行网上公示,让参保患者一起参与监督,进一步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公正。

  增加了救济途径,保障参保患者合法权益。参保患者对初次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组织二次现场鉴定,以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建立了动态管理机制,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改变了以往三年一复审的做法,慢性病证不再设有效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对门诊慢性病人诊疗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诊疗信息异常的,通过资格复审实行动态管理。

  据悉,10月24日至26日,我市按照新规程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秋季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本次共计申报病种628个,鉴定通过497个,通过率为79%。同时,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提醒通过鉴定的参保患者,应尽快办理资格确认和定点备案手续,确保及早享受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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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鲍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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