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5日,我市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全部完成,新公示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73家,年审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540家,撤销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82家。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854家,其中:国家级33家,省级208家,市级613家。
加强宣传,提高守重公示的参与率。依托市工商局门户网站、东营工商微信平台发布守重法律法规、申报流程等内容,提高企业和社会各界对守重公示活动的认识。利用实地考察指导和电话通知等形式让企业了解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的作用,督促企业及时参加申报和年审。
启动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2017年上半年对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公示、撤销与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对接。研发市级守合同重信用标准体系,将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履约率、企业社会信用情况、企业合同管理情况等5个方面44项指标数据实行“目录式”分类,实现了数据归集与分析更加规范科学。
依托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全面采集企业信息。依托企业信用公示系统,重点审查企业在公示年度内是否进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是否在企业登记注册、商品质量、商标、广告、合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存在违法行为,经过广泛采集信息,确保企业信用数据的真实、可靠。
建立“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评审制度,实现部门间企业信用数据的互联互通。建立健全了“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申报、推荐、评审、公示体系制度,不断扩大企业征信范围。在评选认定活动中广泛征询法院、税务、银行、人社、安监、食药、海关、仲裁、住建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形成了部门共同参与、数据广泛归集、申报公示日趋规范科学的良好局面,通过以上措施提升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社会公信力。
加强动态监管,推动企业守法自律。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作为认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重要依据,提升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建立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日常监督表和重大事宜情况登记表,重点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合同签订、履行及信用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存入档案,实施动态监管,完善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动态监督管理制度。
推荐阅读
-
1月10日,东营市垦利区召开宣传贯彻《山东省禁毒条例》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度全区三年禁毒人民战争主要成效,介绍《山东省禁毒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和重点内容。
[详细]
-
东营市图书馆新馆位于胜利大街602号,地上五层,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于2017年8月正式对外开放。新馆设有数字体验区、儿童借阅区、图书借阅区等18个分区。探索了“图书...
[详细]
-
为切实加强辖区冬季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近日,广饶县公安局组织民警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开展冬季安全防范宣传活动。
[详细]
-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完成投资77.97亿元,增长14.1%;第二产业完成投资1179.45亿元,增长3.4%;第三产业完成投资1035.15亿元,增长7.6%。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上涨...
[详细]
-
1月9日上午,市委书记、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小组组长申长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孙早军,共同为东营市监察委员会挂牌,市监察委员会全体组...
[详细]
-
1月9日上午,东营市城市管理局检查组到垦利区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纳管企业污水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