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劝酒!东营三人因聚餐过量饮酒致人死亡需承担赔偿责任

2018-11-23 15:48: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张小倩 武云卫

  大众网东营11月23日讯(记者 张小倩 通讯员 武云卫) 近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审结一起因聚餐过量饮酒致人死亡而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

  2017年11月12日中午,陈某在东营区某海鲜酒店宴请刚结识的曲某,张某、贾某陪同。席间,陈某和曲某每人饮用了1斤多白酒。宴席后离场时,曲某甩开他人的搀扶独自下楼,在楼梯上摔倒不起,后经医治无效死亡。曲某近亲属将陈某、张某、贾某及酒店一并告上了法庭。

  法庭经审理认为,曲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及行为具有认知和控制能力,应当在饮酒时注意自身安全,其未能控制饮酒量,酿成不幸,自身行为系本案意外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陈某作为宴请的邀请人和组织者,参与了整个饮酒过程,其未及时劝阻和制止曲某过量饮酒;张某、贾某作为共同聚餐者,虽未参与饮酒,但没有对曲某尽到必要的照顾义务,故三人应对损害的发生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综合全案案情,判决陈某、张某、贾某承担总计不超过10%的。

  法官提醒:按照法律规定,如有强迫性劝酒、未安全护送醉酒者、饮酒者驾车未劝阻等情形而导致人身伤害的,共同聚餐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亲朋好友间聚会,要文明、适度饮酒,切莫过于贪怀而招致毫无必要的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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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瑞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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