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因32万元汇款对簿公堂 法官明法析理止纷争

2019-07-03 08:42: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海报新闻 作者: 张小倩 周国防
  大众网·海报新闻东营7月3日讯(记者 张小倩 通讯员 周国防)近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姐弟因32万元汇款反目,姐姐将弟弟诉至法院,要求弟弟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案件。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陈某女的请求。

  经法院审查,陈某女与陈某男系亲姐弟,2009年7月、9月、11月,陈某女分三次通过银行分别向陈某男汇款5万元、20万元、7万元。后因家务纠纷,陈某女与陈某男产生矛盾,陈某女以归还借款为由将陈某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男偿还32万元并支付利息。陈某男对收到陈某女32万元汇款无异议,但辩称,该32万元一部分系姐姐对自己的赠与,一部分系与姐姐共同经营红酒生意所得的利润,还有一部分系因自己曾担任陈某女前夫开办公司的名义法定代表人所得的报酬,并非系向姐姐借款。

  法官考虑该案系姐弟间纠纷,确定了劝和、调解的审理思路,无奈姐弟积怨太深,调解过程中,双方不但恶语相加,甚至一度进行肢体冲突,调解无果。法院遂作出判决:判决被告陈某男偿还原告陈某女借款32万元,并支付自起诉日至清偿日的利息。

  法院判决理由:根据司法解释,仅有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系其他债务的,被告应提交证据证实。陈某男虽然主张系其他债务,但未提交有效证据进行证实;从生活常理分析,在不到半年时间内汇款30多万元,不符合姐弟间相互帮助给予部分钱物赞助的生活常理。宣判后,陈某男表示尊重法院判决,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亲情系人间最珍贵的东西,应倍加珍惜。亲人间产生纠纷应相互包容,协商解决,切不可恶语相加、拳脚相向。亲兄弟明算账,亲属间的经济往来也要做到账目清楚,并留存书面证据,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影响亲情。

初审编辑:向玲

责任编辑:鲍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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