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造谣,不传谣!路遇案事件现场要及时报警

2019-11-07 14:53:00 来源: 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作者: 张振

  近日,不少人的朋友圈都发出了“求救信号”:南一路与东一路发生车祸,有谁认识这个孩子赶快联系家人。经核实,该信息并不属实。

  这些造谣者,有些是因为好玩,有些是因为起哄,甚至有些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网络知名度,就随意在网络上造谣传谣,引起民众恐慌。然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必被惩。那么,造谣传谣究竟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遇到车祸该怎么办呢?正确的办法是报警求助,有条件的现场施救。而不是随意拍摄现场照片、视频发到网上。网民也不要未经证实转发。警方感谢群众及时报警和提供线索,但反对未经证实,随意在网上发布消息。如果因发布不实消息引发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发布者和恶意传播者的法律责任。在此提醒市民:遇到类似情况,请及时拨打110、122、120报警求助,有条件的现场施救。不要随意拍摄现场照片、视频并发布到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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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丰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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