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诉离不判离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婚姻不易需珍惜

2019-12-09 15:54: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张小倩 李浠萌

  大众网·海报新闻东营12月9日讯(记者 张小倩 通讯员 李浠萌) 近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第二次起诉的离婚纠纷案件,按照以往惯例法院本可判离,但法官经过详细了解、精确“诊断”,认为该婚姻属于危机婚姻仍有挽救的余地,故依法判决原、被告不准离婚。

  经查,王某(女)与张某均系再婚,双方在前一段婚姻中均有孩子,双方婚后生育一子。双方婚后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王某第二次起诉至法院,主张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系因双方婚姻家庭关系比较复杂,而夫妻之间又缺乏沟通,导致产生较深的矛盾。但王某与张某是初中同学,彼此了解比较充分,婚姻基础较好。婚后两人共同生活近7年,并育有一子,应认定双方建立起了夫妻感情。而且双方系再婚且均在前一段婚姻中生育孩子,婚后又共同生育一子,故对婚姻的认识、婚姻的破裂给孩子造成的不利影响有较深体会,所以双方内心对于这段婚姻是比较重视的,只是因缺乏沟通导致出现矛盾,但夫妻感情并未达到破裂的程度。因此,王某要求离婚,法院不予准许。

  法官释法,司法实践中,有人认为,对当事人第二次起诉离婚,就可以判决离婚,这是从程序上推定夫妻感情破裂。而这实际是对法律的误解。法院审理中并非是以起诉次数推定夫妻感情破裂,而仍然是从实质上去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尤其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时,法院需对夫妻双方的矛盾是否能够调和进行分析,从而判断双方情感是否仍有维系的可能。我国婚姻法虽然规定了婚姻自由,但对待婚姻应当慎重,离婚并非儿戏,夫妻之间产生矛盾时,需多些理解和换位思考,切不可意气用事、草率处理,珍惜彼此之间的感情,才能共同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婚姻不易,需且行且珍惜。

初审编辑:向玲

责任编辑:丰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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