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交警二大队全力做好辖区学校开学保障 并发布道路安全提醒

2024-09-03 16:25: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彦涵

  大众网记者 李彦涵 通讯员 岳旭峰 东营报道

  “您好同志,接送孩子请即停即走!”“同学们,过马路注意看红绿灯。”“经过学校门口,车辆请减速慢行,礼让学生。”9月1日,东营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学首日,辖区主干道路以及学校集中地区交通流量明显上升,交通早高峰提前。为保障辖区群众出行安全畅通,东营交警二大队动态调整护学交通保障勤务安排,加大路面执勤特别是学校门前警力部署,采取远端引导停车、设置专用接送通道、车辆即停即走等措施,并严查闯信号、加塞、逆行及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等危害学生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效规范校园门前行车、停车秩序。

  为保障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东营交警提醒广大家长:请驾驶私家车接送学生的家长提前规划出行路线,预留足够的时间,注意行车安全。驾驶人和乘客都要系好安全带,如果是接送年纪较小的孩子,还应当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家长在行车过程中,要锁上车辆儿童安全锁,防止孩子自行打开车门发生危险;接送孩子时,要服从护学岗人员指挥,做到“即停即走”;停车时,要将车辆停放至附近停车场或者指定的临时停车位,共同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做到从车辆右侧上下,最安全。主动配合学校的相关要求,保证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校周边的道路畅通。驾驶机动车时,家长要做到不超速、不超员、不超载、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规定,不争道抢行,不向车外乱扔杂物,开车不接听手机等。请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礼让、安全出行,给孩子树立良好榜样。

  驾驶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的家长一定要使用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且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自己和孩子都要佩戴好安全头盔,系好颚下带。驾驶电动自行车时,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机非混行车道要靠右侧行驶。年龄稍大的孩子可以自行上下学,但是要记住未满12周岁不能驾驶自行车上马路,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也要让孩子牢记行走或骑车时不要看手机、不要听音乐,不要占用机动车道,不要随意穿插道路,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驾驶或乘坐汽车时请系好安全带,禁止搭乘“三无”车辆,不乘坐超员超载、车况不好、酒驾的车辆。不乘坐未注册登记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报废车辆等。家长不得租用或集体租用非运营车辆接送学生,自觉抵制非法运营车辆载客行为。提醒孩子不要乘坐陌生人的车辆。

  对于走路上学的孩子,请家长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孩子走路要集中注意力,走人行道或者人行横道线,做到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不在马路上、车辆周围玩耍。如果是第一次上学的孩子,监护人应与孩子一起实地体验上下学路线,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从小培养文明出行意识和习惯。

初审编辑:赵静

责任编辑:鲍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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